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不合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法食罚万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品被初心。也不是元相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倍数罚的关法处罚力度更大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条拟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比如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2025年初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立法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货值小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这类违法情节轻、一辆小餐车 。近年来,2022年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社会危害性有限,个体工商户、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即使合法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司法 、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一个小超市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小微企业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